南兴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5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
事的努力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
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
2020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3 月 16 日,主要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4 月 22 日,主要议案:
《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主要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主要议案: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8 月 28 日,主要议案:
《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10 月 27 日,主要议案:
《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主要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
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架构和内部管理制
度,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诚信和勤勉
义务,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其有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2、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
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3、公司财务活动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并认真审核了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认为公
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审
核意见,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编
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制定
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7、关于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
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与董事会和全体股
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
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