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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
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由过半数
董事推举董事詹谏醒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
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詹谏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
附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宇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
附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时止,其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同意选举曾庆民、姚作为、詹谏醒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其中曾庆民担任主任委员。
    2、同意选举詹谏醒、詹任宁、王宇杰、姚作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詹谏醒担任主任委员。
    3、同意选举曾庆民、高新会、詹谏醒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其中曾庆民担任主任委员。
    4、同意选举高新会、姚作为、詹谏醒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其中高新会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詹任宁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何健伟先生、檀福华先生、文峰先生、孟岩先生、黄小华先生、郑可君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叶裕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叶裕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
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8803333-850
    传真:0769-88803333-838
    邮箱:investor@nanxing.com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王翠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王翠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
资格符合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8803333-850
    传真:0769-88803333-838
    邮箱:investor@nanxing.com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余舒婷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1、詹谏醒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东莞市南兴木工机
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 年 5 月
与林旺南先生共同创办公司,此后一直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的采购、销售、
市场运营、财务、人事等其他运营管理工作;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1 月,担
任公司监事;2011 年 1 月至 6 月,担任公司董事;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
司董事长;2005 年 3 月至今,兼任东莞市德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0
年 11 月至今,兼任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詹谏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73,81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09%。詹谏醒女士及其配偶林旺南先生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詹谏醒女士之兄詹任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詹
谏醒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谏醒女士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詹谏醒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2、王宇杰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 PE EMBA,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
一网络”)董事长、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云计算”)董事长
兼总经理、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研究院”)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10 月至今,担任唯一网络董事长;2019 年 5 月至今,
担任公司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
南兴云计算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南兴研究院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现兼任唯一网络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唯一网络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唯一网
络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深圳市新生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网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图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松智慧(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世纪网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
互通光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网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深圳市桥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唯联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唯联”)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星思惠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星思惠”)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宇杰先生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厦门星思惠、厦门唯联出
资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中:厦门星思惠、厦门唯联分别直接持有公
司 18,526,115 股、8,759,799 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和 2.96%;王
宇杰分别持有厦门星思惠 99%、厦门唯联 77.44%的出资。此外,王宇杰先生
还通过持有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唯一互联网信息安全产业
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宏商创投”)的部分权益之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宏商创投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1,206,82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王宇
杰先生持股 95.10%的广东网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宏商创投 344,985.52 份
基金份额(占比 2.5%),同时王宇杰先生持股 14.7%的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宏商创投 5,388,157.87 份基金份额(占比 39.04%)。王宇杰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宇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
询,王宇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詹任宁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 年至 2004 年,创办东莞市厚街名园海鲜酒楼,担
任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13 年 9 月,担任东莞市弘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已于 2013 年 9 月注销);2011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兼任广西中天恒业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至今,兼任东莞市正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8 月至今,兼任东莞沿海民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兼任无锡南
兴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詹任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99,97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81%。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与林旺南先生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除此之外,
詹任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任宁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詹任宁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4、何健伟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囯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国际商学
院 EMBA,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1986
年 7 月毕业于天津大学精密仪器工程系,曾任职于佛山分析仪器厂、佛山市
伟顺实业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加入公司;
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何健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6%。何健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健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何健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檀福华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1993 年 2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职于东莞市厚街镇溪头区安达电
机厂;2005 年 8 月加入公司,历任焊接车间主管、物控部部长、副总经理助理、
生产部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 年 12 月
至 2019 年 6 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檀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8%。檀福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檀福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檀福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文峰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暨
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高级助理。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西昌市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凉山分行、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
年 7 月加入公司至今,担任董事长高级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文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文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孟岩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1988 年 8 月至 2004 年 8 月,担任公司技术员;2004 年 9 月
至 2011 年 1 月,担任东莞市弘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车间主管(原东莞市弘力木
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9 月注销);2011 年 2 月至 2017 年 9 月,
历任公司车间主管、生产运营中心副经理、生产运营中心装配部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孟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孟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孟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查询,孟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黄小华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唯一网络数据中心战略事业部总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中国电
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业务主管;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唯一
网络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唯一网络数据中心战略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小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小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黄小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9、郑可君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唯一网络数据中心战略事业部副总经理。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担任
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工程师;2009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全业务支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
担任唯一网络网络运营部总经理兼产品运营部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
唯一网络数据中心战略事业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可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可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郑可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10、叶裕平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8 年 9 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总经办助理;2011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叶裕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0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叶裕平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叶裕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叶裕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王翠珊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11 年 7 月毕业于上海商学院英语专业、华东师范
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学士学位;2011 年 3 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销
售部助理;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公司董秘办助理;2018 年 2 月
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王翠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王翠珊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翠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王翠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余舒婷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
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2012 年 6 月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2012 年至 2014 年 7
月,担任东莞沙田丽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财务部信贷组组长;2014 年 8 月加入
公司,担任会计;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公司财务部主管;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余舒婷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舒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余舒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