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6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投资建设韶关高端制造基地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在韶关投资建设高端制造基地项目,有利于公司把握宝贵的市场
机遇期,快速提升产能。公司近几年经营情况稳定,营收及利润持续增长,现金
较为充裕,预计未来市场环境继续看好,木工机械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二、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文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拟所任
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推举文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庆民、高新会、姚作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