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审查,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支付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是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实施的,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报告为依据,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庆民、高新会、姚作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