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兴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接受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兴股份”) 的委托,指派戴毅律师 、陈晓璇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南兴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南兴股份《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南兴股份董事会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南 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在广东省东莞市 1 沙田镇进港中路 8 号南兴股份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南兴股份董事长 詹谏醒主持,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已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 票。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南兴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南兴股份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下同)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2,037,216 股,占南兴股份 股份总数的 51.458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计 8 人,均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下 午 深圳 证券 交 易所 收 市后 在 中国 证 券登 记结 算 有限 责 任公 司 深圳 分 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南兴股份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52,005,316 股,占南兴股份股份总数的 51.4477%。 2、根 据网络 投票统 计结果 ,在《 股东大会 通知》 规定的 网络投 票时间 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900 股,占南兴 股份股份总数的 0.0108%。 (三)南兴股份部分董事 、全部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全部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南兴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 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议 2 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 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2) 发行规模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3)债券期限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3 (5)票面利率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7)转股期限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8)担保事项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9)转股价格的确定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10)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4 数的 99.9868%、 0.0132%、0%。 (11)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12)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13)赎回条款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14)回售条款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15)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1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5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1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18)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1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20)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21)评级事项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22)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6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7、审 议 通过 了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7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37,216 股同意、 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 对 、 弃 权股 数分 别 占参 加 本次 股 东大 会 的股 东所 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1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152,017,116 股同意、20,1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8%、 0.0132%、0%。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 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南兴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兴股份《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广东君信律师事 务所 律师:戴 毅 负责人:邢 志强 中国 广州 陈晓璇 二 ○二二年一月 二十一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