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医药: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20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2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董事会提
交的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时开始,会议为
期半期。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15:00至2019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轻纺城大道 1605 号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7日(星期二)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7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议案4、6、7、8、9、10),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5.00 √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及相
6.00 √
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7.00 √
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8.00 √
董事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
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4
月2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
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赤杭
电 话:0575-85565978
传 真:0575-8556594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 1605 号
邮 编:312030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 ;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
1.00 √
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 √
2.00
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
3.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
4.00 √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
5.00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
6.00 √
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
7.00 √
机构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8.00 √
独立董事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10.00 √
案》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
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