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1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
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
据相应调整。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
期列报总资产、净资产、负债总额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
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具体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