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部分,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
(五) 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
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具体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调
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及自身实际业务情况进行
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