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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7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吕圭源、翁国民、郭德贵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