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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农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9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通转债,债券代码:128040)
正处于转股期,若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变。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9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246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252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           08*****960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4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通转
债,债券代码:128040)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华通转债”转股价格
为 10.33 元/股,调整后“华通转债”转股价格为 10.1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华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8312证券部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曾琳
    咨询电话:0571-87661645
    传真电话:0571-8766121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