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通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2-03-11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通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3 号”文核准,浙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了 224 万张可转
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 22,4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上[2018]308 号”文同意,公司 22,400 万元可转债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通转债”,债券代码“128040”。
2.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通转债”转股
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18 年 6 月 2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止)。
3.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华通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1.45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2019 年
度、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历经数次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转股价格为
10.03 元/股。
二、公司可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
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
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浙农股份;股票代码:002758)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通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即 10.03 元/股)的 130%(即 13.04 元/股),已经触发《可转债募集说
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通转债”的议案》,结合公司和市
场综合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华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
通转债”。同时根据证监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要求,自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如“华通转债”再触发
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华通转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通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
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通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华通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即在 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期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华通转债”的情况如下: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入“华通转债”0 张,卖出“华通转债”
77,000 张。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华通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及时关注
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