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1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9 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杭州
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
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通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股票(简称:浙农股份,代码:002758)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03 元/股)的 130%(即 13.04 元/股),已经触发《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公司和
市场综合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华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
回“华通转债”。同时根据证监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要求,自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如“华通转债”
再触发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华通转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通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
提前赎回“华通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号)。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