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所在任期内均
亲自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应出席会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董事会 7 7 0 0 0 否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
会、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良性发展都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在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度对外担
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单独进行了事前认可)、“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021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021 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独进行了事
前认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2、在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3、在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单独进行了事前认可)、“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4、在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5、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明确表示同意。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
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并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运
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
履行作为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以规范
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积极参与公司审计,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审计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执行等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导公司内控审计部对下属子公司开展半年度审计、年度审
计;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与审计机构及公司财务部、审
计部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
议,并最终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监事变
更等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建议。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 2021 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流程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的关注,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1 年,为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本人一直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的学习,并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对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和公司
规范运营方面的认知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保护。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要始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
习,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保障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以独立判断为宗旨,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审慎、认真、
勤勉、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独立董事:
郭德贵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