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翁国民)2022-04-27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所在任期内均
亲自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应出席会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董事会 7 7 0 0 0 否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
会、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良性发展都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在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度对外担
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单独进行了事前认可)、“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2021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021 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独进行了事
前认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2、在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3、在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单独进行了事前认可)、“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4、在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5、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明确表示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任职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并开展了现场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
过电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
的建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
履行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监事变更进行了积极讨论、
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对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及薪酬发放等进行了审查,并按照评价标准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
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资格、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进行了审查。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公司当
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
献计献策。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
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法律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独立、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
注与公司相关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以及财务状况等情
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水平,进
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自律、规范、诚信的良好形象,更好的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翁国民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