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吕圭源)2022-04-27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所在任期内均
亲自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应出席会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董事会 7 7 0 0 0 否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
会、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良性发展都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在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度对外担
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单独进行了事前认可)、“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2021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021 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独进行了事
前认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2、在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3、在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单独进行了事前认可)、“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4、在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5、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明确表示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经营层组
织的其他会议外,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改
进建议,以会议或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资金往来、关联交
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汇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
极履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其他委员一起积极参与薪
酬与考核委员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
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并对公司薪酬管理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等,切实履行
了勤勉尽责义务,确保了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控制和监督,维护了全
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其他委员一起积极参与公
司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的发展情况发挥专业
特长,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并对重大投资事项的进展及完
成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
披露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对于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
项,本人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能力和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
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股东负
责的态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
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且充分利用自身专业
能力及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合法合规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相关决议
事项发表独立的科学的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
吕圭源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