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关于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2022-04-27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浙
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农资”)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农资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19 年 10 月 28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 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控股”)、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泰安泰”)、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合集团”)、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合创投”)等 20 名交易对方发行
277,835,875 股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农资 100%股权。2020 年 11 月 12 日,浙
江农资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完成新增股份发行登记工作。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等 20 名交易对方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签署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业绩承诺义务人承诺浙江农资在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税后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1,240 万元、22,721 万元、24,450 万元、25,899 万元。
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事项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1 年度)》(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11733 号),浙江农资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62,987.6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080.19 万元,超过承诺数 24,450 万元,业
绩承诺完成比例为 233.46%。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义务人签署的《盈利补偿
协议》,浙江农资 2021 年度已实现承诺业绩。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