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兼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并经认真审核,现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昌斌先生辞职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林昌斌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辞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林昌斌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辞职后,林昌 斌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吕圭源、翁国民、郭德贵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