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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0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杭州
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包中海、夏晓峰、姚瑶、
曹勇奇、曾跃芳、王华刚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2023 年度,公司拟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总额不超过
145,000 万元(含)的关联交易。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盐湖辉
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等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为持 有公司下属
控股企业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参股公司
或联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等,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期限
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预计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相 关部门负责
办理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号)。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拟于 2023 年度对外开展总额不
超过 117.05 亿元(含)担保。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总额不超过 116.17
亿元(含)对外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联营企业开展总额不超过 0.88 亿元
(含)对外担保。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担保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华
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0.20
亿元(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控股企业、控股企业
之间及其内部担保额度为 115.97 亿元(含)。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审批的担保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控 股企业相关
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 个
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号)。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与国内资信
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
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
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票
据池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票
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号)。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及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2023 年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最高额度为 3.72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
人民币 1.68 亿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套期保
值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上述套
期保值业务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号)。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
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2023 年度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6.5 亿
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及下属
控股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不超
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号)。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议案 发表 了同 意的 独 立意 见, 具体 内 容详 见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 2023 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30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在本议案授信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授信期
限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
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号)。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 2023 年度预计对外捐赠 500 万元(含),将用于支持
疫情防控、医疗建设、乡村扶贫助学等在内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公司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对外捐赠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
控股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对外捐赠额度期限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9 号)。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