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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农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1528 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609,794,643.57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9,696,544.45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269,441,224.59 元,扣除按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1,969,6

54.45 元,减去 2022 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150,537,383.7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26,630,730.86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为 2,748,060,355.10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

配原则,2022 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26,630,730.86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

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

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
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
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