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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际股份: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8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10,779,865.21 元,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321,724,403.74 元,减去已分配 2019 年度利润 16,086,102.68 元,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294,858,435.85 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
司章程》 和《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 -2022 年)》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 2020 年度经营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因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亏损,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2020
年经营的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和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
经营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
展,拟不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
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与公司目前的状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