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存在缺陷的鉴证意见的专项说明2021-04-28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
存在缺陷的鉴证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
存在缺陷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广东天际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
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824 号),相关认定事项说明如
下:
一、存在缺陷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共计人民币 8829
万元(包含利息),控股股东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前将上述占用的资金及利息
归还公司。公司不存在上述关联方之外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会计师鉴证意见
由于控股股东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在资金管理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中存在缺陷,与之相关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及相关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年审会计师的鉴证意见,《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的缺陷事项是客观事实,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将其包含
在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该缺陷事项已消除,董事会积极采
取措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强化风险防控机制,杜绝相关风险。具体
整改措施如下: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
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审计职能;约束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
法规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其工作的规范性和自律意识。
公司需进一步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
将强化学习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同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自觉性、有效性,适应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共计人民币 8829
万元(包含利息),控股股东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前将上述占用的资金及利息
归还公司。公司不存在上述关联方之外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们认为:公司须加强内部控
制建设,建立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