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6-24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
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全部议案。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新华化工开展合作六氟磷酸锂及电池电解液添加
剂等产品建设项目,符合六氟磷酸锂市场需求走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关
联交易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时,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对本
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资
子公司新泰材料拟与新华化工共同投资六氟磷酸锂及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等产品
建设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本次贷款主要
用于满足新泰材料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新泰材料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俊雄
余超生
陈名芹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