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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际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30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广东天
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本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及相应地修改《公司章程》,系基于
公司经营情况,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本次变更事项与公司产业规划布局相匹
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计提和发放 2022 年度奖金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奖金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盈利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
续发展、提升公司员工凝聚力及核心竞争力,该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公
司奖金计提及发放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名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核查,林志雄先生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认为,林志雄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知识和经验,一致同意聘任
林志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俊雄(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陈名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余超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