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3-30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出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全部议案。现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专项意见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业务活动、信息披露等环节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且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询问公司财务负责人,认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
等情况,我们认为: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授信额度,符合
现阶段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良性发展,我们同意公
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公司经营
现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
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对2022年年末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俊雄
余超生
陈名芹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