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5-11-27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5-47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已于2015年11月11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下午15:00至
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张云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
65,184,0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0433%。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5,183,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43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3%。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5%。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云主持,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
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对以
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4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5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8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9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0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1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 -2017年)
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18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洁、程建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