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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路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6-07-20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6-039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245,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1%)的股东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9,245,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皖江(芜湖)

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皖江物流”)的《减持股份告知函》,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皖江物流持有本公司股份 19,245,401 股,占公司总

股本 5.11%。其所持股份已于 2016 年 7 月 1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发展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本次减持不超过 19,245,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1%)。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 1%)。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

数及减持价格区间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皖江物流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有公司股票在 5%以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将所取得的收

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皖江物流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一)皖江物流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皖江物流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