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7-04-2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要求,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普路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普
路通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
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落实情况
普路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以及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
的内部控制,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自查表。
保荐机构通过与普路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
进行交流,查阅了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记录、监事会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英证券认为:普路通填写的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相关规
则的执行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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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敏 王 韬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