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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路通: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05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6-023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6,703,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

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21                      汪志勇

          2               01*****425                       冼花

          3               01*****246                       张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8日),如因自

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公司证券事务办公

室

     咨询联系人:余斌

     咨询电话:0755-82874201

     咨询传真:0755-83203373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