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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路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3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
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董玮                       潘斌                    傅冠强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