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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路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3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8-015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8 年 3 月 22 日 15:00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8 年 3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

    应出席董事人数:9 人,亲自出席董事人数:9 人(独立董事:潘斌、傅冠强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书智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陈艳、刘璇及第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中李元梅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三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665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并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第二期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3 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665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

     376,513,608 元减少为人民币 376,444,943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第二期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持有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665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76,513,608 元减少为人民币 376,444,943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

     由 376,513,608 股减少为 376,444,943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的规

     定,为保证公司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在现有的《公司章程》中作相应修订。

         董事会就《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651.360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644.4943
 1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651.3608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644.4943 万
 2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的解锁及回购等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

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

的调整;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

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4)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形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补偿和继承事宜;其他授权与终止事项;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

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

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

件。

    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拥有充裕流动资金、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及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前海瑞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普路通

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特通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香港智通国际有限公司、香港慧通国际有限公司从本议案通过之日

起一年,拟向下列二十家银行(具体见下表)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星展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香

港)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等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金额陆佰肆拾伍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业务类型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以存单、保证金、信托收益权、资管计划收益权或授信行认可的其他质

押物(含孳息)提供担保,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进口信用证、备

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保付加签、进口应付款融资福费廷、信用挂钩产品、利率

掉期、货币掉期、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跨境组合类业务,对公理财产品及其他贸易融资类

产品。其中向上述二十家银行的授信额度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2018 年预计额度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00,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800,000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800,000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0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00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0,000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60,000

   8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0,000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00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支行                   100,000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50,000

   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
   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50,000

   1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0,000

   1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

   1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

   1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

   1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

   19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

   20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

    以上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本公司与各贷款银行

签署的最终法律文件为准。

    (二)本次授信额度的授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书智或被委托人江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

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文

件或办理其他手续,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通过相应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7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针对该

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

定为准。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 2018 年 4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4 月 2 日(星期一)。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