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8-04-23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路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普路通内部控制自查表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核查工作
普路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落实情况,并主要对内部审计运作情况、信息披露的内
部控制情况、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易的
内部控制情况、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
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华英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就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活动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
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路通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能够较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相关活动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明 宋 卓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