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11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8-038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 10:00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8 年 6 月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
应出席董事人数:9 人,亲自出席董事人数:8 人,委托出席董事 1 人(独立董事傅冠
强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潘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力。独
立董事:董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书智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第一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锁期、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股
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首次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 21 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6,59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18%;第一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
2 名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锁条件,本期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股票数量合计为
666,59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18%。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第一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董事师帅先生作为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首次及第一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0 名激励对象及第一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考核不达标而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拟对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达
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78,899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及第一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剩余限制性股票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公告》全文请
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董事师帅先生作为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剩余限制性股票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
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3,054,039.81 元,较 2014 年度增长-36.66%,低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以 201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较 2014 年增长不低于 120%”的业绩考核指标条件。因此,根据《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首次、第一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及第二、第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至此,公司 2015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激励计划终止。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及第一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剩余限制性股票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公告》全文请
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董事师帅先生作为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并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登载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0 名激励对象及第一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考核不达标而不满足解锁条件。同时,因公司 2017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第一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业
绩条件及第二、第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业绩条件,无法解锁,公司拟
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 3,126,889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的规
定,为保证公司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在《公司章程》中作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登载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登载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星期三)。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