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8-09-13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8-066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
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
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
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
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
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
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
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公司提名委员会同时自行在公司、
全资子公司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
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
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
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
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
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和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
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6、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
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指配
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
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
件(原件备查);(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应当在 2018 年 9 月 14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
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斌
联系电话:0755-82874201
传真号码:0755-8320337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21 楼
邮政编码:51802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2 日
附件: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提名董事候选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人类别
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
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
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
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