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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路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
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书智先生、张云女士、赵野先生、何帆先生、
邹勇先生、师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苏生
先生、潘斌先生、傅冠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董玮                       潘斌                    傅冠强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