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9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8-069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
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明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 并对其资格
进行审查后,提名程明伟先生、张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程明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
公司声明: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