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1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9-009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
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明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五亿
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全文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 登 载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有利于建立健全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障股东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
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1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