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关于2019年度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4-20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9-021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公司控
股股东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金控”)及其下属企业广州
金控花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保函等业务。
(二)、预计 2019 年度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19 年度预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别 容 价原则 计发生金额 额
按照公平、公
接受关联人 应收账款保 正以及市场
提供的商业 绿色金控; 理、票据承兑 化的原则,不
50,000.00 未发生
保理服务(金 花都保理 与贴现、保函 损害交易双
融服务) 等 方任何一方
的利益
2019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审议的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但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50,000.00
万元。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立扬
注册资本:249,504.95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 163 号高晟广场 3 期 2 幢 16 楼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绿色金控总资产 4,299,595,195.25 元,净资产为
2,634,251,612.99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265,983,808.03 元,净利润为 110,869,003.26 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绿色金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2、广州金控花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仲亮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 163 号高晟广场 3 期 2 幢 16 楼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花都保理总资产 108,384,146.75 元,净资产为
107,916,238.11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8,629,359.87 元,净利润为 5,821,648.45 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绿色金控下属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花都保理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绿色金控及花都保理发生的业务根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
条款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绿色金控及花都保理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有助于公司业务
规模的成长,抗风险能力的加强。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该项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
董事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
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
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预计
情况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按预计情况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2019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系公
司经营需要,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 年度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
并根据市场价格预计交易定价,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