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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路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斌)2019-04-2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潘斌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就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

    2018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18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会议10次,本人亲自出席10次,其中现场方式参加会议1次,通讯方式参加会议9次,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018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高级管理团队的选拔、公司董事的更换、核心团队的绩效考核、

企业薪酬政策与激励机制等提出了积极的建议;通过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

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积极参与公司2018年度

审计工作,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等,切实履行

了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

    1、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2018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第一期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首次及第一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剩余限制性股票暨

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2018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2018年,本人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执行,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了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同时通过电话、传真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

动态和经营情况,监督规范公司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9年,本人将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履职能力,继续本着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股东

的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