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普路通: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10-30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9-057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情况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创投”)的通知,

浙商创投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3,733,1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21,649,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0%。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7,915,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0%,不

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成交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19-9-16                     9.418              99,100         0.03%

             2019-10-16                     9.39              634,100         0.17%

 浙商创投    2019-10-28    集中竞价         9.32              209,800         0.06%

             2019-10-28                     9.46              1,790,200       0.48%

             2019-10-29                     9.40              999,958         0.27%

                           合计                              3,733,158       1.00%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
 浙商创投                21,649,096        5.80%      17,915,938       4.80%
             件股份

   合计          -       21,649,096        5.80%      17,915,938       4.80%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浙商创投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

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浙商创投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浙商创投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