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1-04-08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1-007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1 年开展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80 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进出口业务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
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业务等),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外
币业务,降低支付成本、规避汇率变动风险,并获得一定收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投资金额:经公司预测,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
超过 80 亿美元。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
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
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投资期限:该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金融衍生品有关事项之日止,在此期间,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
变动而造成浮动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
操作或内部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
金融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因素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
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略。
3、公司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
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
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
避汇率变动风险,降低公司支付成本,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且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
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