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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路通: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04-2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1]00026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1]000269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普路通)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普路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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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内字[2021]000269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所述,公司于
2020 年审查时发现,普路通出纳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相关票据及
公司相关责任人签字印章、盗取密钥等非法手段累计侵占公司资金
998.53 万元人民币,公司当即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件尽管属于
个人盗取公司资金的犯罪行为,但同时也暴露了相关岗位人员风险控
制意识不强、相关内控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问题。目前该事件仍在司
法处理过程中,普路通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在该事件
发生后,普路通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包括及时召开相关专题会
议,修订和细化相关的业务审批流程和管理制度,加强了员工的内控
培训和法制培训,加强了对保险柜、U盾、密码和印章的使用规范和
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不定期更换U盾密码的要求和管理、费用报销的
对账要求,加强了内部核查,以保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红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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