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
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查验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58.51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
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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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燎原 张俊生 陈玉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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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苏生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