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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路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俊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俊生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投票情况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9              9              0             否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共

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1
           2021年4月7日   独立意见                                               同意

 2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
                         见

 3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8日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
 8
                         意见

 9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
 10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1      2021年7月23日   关于拟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12      2021年8月27日                                                         同意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
 13     2021年11月22日                                                         同意
                         立意见

 14     2021年12月22日   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时刻关注外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同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

对性地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同时,

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审慎发

表意见,充分行使职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

      (二)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督促公
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不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了对公

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特此报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俊生

                                                                       2022年4月29日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玉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玉罡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任职期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独立董

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投票情况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4              4            0                否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共

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1         2021年8月27日                                                          同意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
 2     2021年11月22日                                                         同意
                        立意见

 3     2021年12月22日   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时刻关注外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同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

对性地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同时,

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审慎发

表意见,充分行使职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

     (二)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督促公

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不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了对公

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特此报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玉罡

                    2022年4月29日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建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建华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任职期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独立董

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21年度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1年度本

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投票情况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1               1            0                否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共

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1年12月22日   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时刻关注外

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同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

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同时,

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审慎发

表意见,充分行使职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

   (二)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督促公

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不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了对公

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特此报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华

                                                                         2022年4月29日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苏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苏生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任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9日)。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限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

有提出异议。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投票情况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5              5              0             否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共

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1         2021年4月7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
 2
                         见

 3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8日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
 8
                         意见

 9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
 10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1      2021年7月23日   关于拟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时刻关注外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同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

对性地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同时,

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审慎发

表意见,充分行使职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

      (二)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督促公

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不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了对公

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特此报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苏生

                                                                       2022年4月29日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燎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彭燎原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任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9日),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限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

有提出异议。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投票情况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8              8              0             否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共

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1         2021年4月7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
 2
                         见

 3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8日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
 8
                         意见

 9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
 10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1      2021年7月23日   关于拟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12      2021年8月27日                                                         同意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
 13     2021年11月22日                                                         同意
                         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时刻关注外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同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

对性地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同时,

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审慎发

表意见,充分行使职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

      (二)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督促公
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不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了对公

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特此报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燎原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