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真视通: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16-068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石兆光                  独立董事                个人原因                  宗文龙


     公司负责人胡小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马静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94,713,399.68                 1,064,201,188.71                        -1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63,646,290.56                     543,411,568.62                        3.7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5,893,975.01                   28.31%           520,550,336.21                27.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66,662.41                   5.63%            42,378,482.41                 5.3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738,262.87                  -28.28%           38,445,425.86                -1.9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83,531,563.19               -81.6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8.33%                      0.53              -1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8.33%                      0.53              -11.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2%                  -0.04%                    7.64%               -3.61%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156,341.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52,904.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879.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4,068.80

合计                                                                            3,933,056.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85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国红           境内自然人               21.24%         17,132,460        17,132,460

胡小周           境内自然人               12.74%         10,273,200        10,273,200

陈瑞良           境内自然人                6.17%          4,973,940         3,730,455 质押                    860,000

马亚             境内自然人                5.82%          4,697,640         3,523,230 质押                  1,374,410

中融人寿保险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6%          4,000,087
份有限公司

吴岚             境内自然人                4.45%          3,592,320         2,694,240 质押                  1,500,000

金石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3%          3,172,603
司

罗继青           境内自然人                3.27%          2,640,420         1,980,315

李拥军           境内自然人                3.27%          2,640,420         1,980,315

肖云             境内自然人                3.15%          2,540,420         1,980,315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00,087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87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3,172,603 人民币普通股          3,172,603

陈瑞良                                                                      1,243,485 人民币普通股          1,243,485

马亚                                                                        1,174,410 人民币普通股          1,174,410

吴岚                                                                         898,080 人民币普通股             898,080

赵建平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罗继青                                                                       660,105 人民币普通股             660,105

李拥军                                                                       660,105 人民币普通股             660,105

肖云                                                                         560,105 人民币普通股             560,105

李灵翔                                                                       401,360 人民币普通股             401,36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法判断其他股东之



                                                                                                                        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胡小周先生和王国红先生为一致行动
                                 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法判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65.14%,主要是因为本年支付2015年度年终奖和税金,同时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办公楼装修和支付货
款等较上年同期增加;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252.22%,主要是因为本年收承兑汇票较去年同期增加;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6.54%,主要是因为本年确认收入52,055.03万元,应收账款随之增加,并且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国
企、政府事业单位,收款主要集中在年底,故应收账款较期初有所增加;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67.25%,主要是因为本年新开工项目预付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降低56.25%,是因为未到期理财产品较期初降低;
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932.05%,主要是因为本年公司办公楼装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降低100%,是因为本年将预付购房款转入在建工程,本年9月装修工程完成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
转入固定资产;
应付票据较期初降低82.39%,主要是因为期初应付票据本年到期承兑;
预收款项较期初降低44.85%,主要是因为工商总局、北京市政府等大项目在以前年度收款,本年项目验收确认收入,预收
款项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降低98.21%,主要是因为2015年12月底计提2015年度年终奖,该部分年终奖于2016年1月发放;
应交税费较期初降低86.01%,主要是因为本年缴纳2015年12月增值税2,214.21万元,缴纳2015年度所得税305.86万元;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20%,主要是因为本年云视频等募投项目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475.97%,主要是因为上年期初短期借款余额2,105.54万元,本年期初短期借款余额100万元,故本
年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由于本年平均资金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34.28%,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账龄长应收账款回款较好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小,而本年收入
较上年同期增长27.35%应收账款随之增长,故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87.04%,是因为本年理财产品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故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7.25%,主要是因为本年收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降低47.82%,是因为本年收增值税软件退税较上年同期降低,本年软件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但
由于收到退税款需申请审批存在时间差,导致本期软件收入增加,收软件退税款降低;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77.92%,主要是因为本年收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并且本年收回承
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较上年同期增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92%,主要是因为本年收入增长,相关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随收入增
长,同时本年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故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96.18%,是因为本年理财产品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故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3.64%,是因为本年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8.45%;主要是因为本年房屋装修、募投项目购置固
定资产等较上年同期增加;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22,690.00万元;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2,005.54万元;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48.48%;主要是因为本年分配2015年度股利2,419.40万元,上年同
期分配2014年度股利960万元;


                                                                                                           6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70.99%,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支付上市发行费用等310.21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技网”)
于近期在上海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此次合作,上海科技网提供网络云平台服务,真视通进行云视讯系统部署,双方利
用各自优势,积极拓展客户,建立高效有序的销售体系,共同构建“云上沟通”理念。
    本次与上海科技网的合作,对公司推出的“真会通”和“视会通”两个多方云视讯产品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真会通”和“视
会通”两个多方云视讯产品,不仅能不限地点、设备、人数随时加入高清视频交流,还可以分享文档,支持与传统会议系统
对接。上海科技网是中立的数据中心业务(IDC)服务提供商与大型宽带城域网运营商(NSP),致力于数据中心业务(IDC)、
云平台业务及大数据业务,拥有宝山及徐汇两大数据中心,以专业化、规模化的数据中心资源与能力服务于3000多家企事业
单位。相信此次合作是一次聚焦战略的创新合作。
    2、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网润杰科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40,000.00
万元配套资金。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2016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
书》(161170号);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70
号);2016年6月1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反馈意见之回复》;2016年6月24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被立案调查,我
公司并购重组的申请被暂停审核。目前,该事项仍处于暂停状态。
   3、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抓住物联网发展机遇,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真物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本次设立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抓住物联
网发展机遇,实现公司业务增长。同时为公司的多媒体视讯提供良好的网络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
力,巩固并保持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公司与上海科技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6 年 09 月 30 日
                                                                             09-30/1202737635.PDF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9 月 10 日
                                                                             09-10/1202689658.PDF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9 月 10 日
                                                                             09-10/1202689657.PDF




                                                                                                                        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视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为了维护真视通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护真视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就保证做到与
                                                    真视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相互独立,特此出具承诺如下:在 2016 年 04 月
                       胡小周、王国红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在履行中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25 日
                                                    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
                                                    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北京真视通科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技股份有限公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司、胡小周、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国红、陈瑞良、
                                                    在形成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马亚、吴岚、苗                                                                                            2016 年 04 月
                                        其他承诺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                   长期        正在履行中
                       嘉、石兆光、宗                                                                                            25 日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文龙、张凌、肖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云、罗继青、李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拥军、马东杰、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杨波、孟繁威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北京真视通科     IPO 稳定股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2015 年 06 月 长期             正在履行中


                                                                                                                                                                     8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时所作承诺   技股份有限公   价承诺     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29 日
             司                        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应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条件触发后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相关议
                                       案。并于 30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份回购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将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
                                       报告书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
                                       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
                                       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
                                       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每年
                                       总计不超过 50%。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
                                       后的收盘价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
                                       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公司违反本预案的惩罚措
                                       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
                                       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北京真视通科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2015 年 06 月
             技股份有限公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在履行中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29 日
             司
                                       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
                                       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9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
                              起在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之和。如本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底价相应进
                              行调整。本公司同时承诺,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
                              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
                              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
                              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
                              承诺;3、本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相应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
                              行相关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6 月 2018 年 6 月
胡小周、王国红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                                 正在履行中
                 诺                                                                                         29 日         29 日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一、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二、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三、如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胡小周、王国
                 股份减持承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2015 年 06 月
红、陈瑞良、马                                                                                                            长期           正在履行中
                 诺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 29 日
亚、吴岚
                              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四、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
                              后,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
                              的 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本人将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如股份公司上市后有利润
                              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五、本人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遵
                                                                                                                                                10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
                              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股份公司。

                              一、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二、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三、如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肖云、罗继青、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6 月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长期              正在履行中
李拥军           诺                                                                                      29 日
                              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发行价格;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
                              锁定期限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股份公司。

                              一、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拟在两年内逐步减持,减持价
金石投资有限     股份减持承 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二、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 5%以上时,将在减持前 4 2015 年 06 月
                                                                                                                            长期         正在履行中
公司             诺           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将严格 29 日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一、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6 月
马东杰、杨波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二、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                    长期         正在履行中
                 诺                                                                                         29 日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

                              2011 年 4 月 8 日,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运营,稳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胡小周、
                 股东一致行                                                                                 2011 年 04 月 2022 年 4 月
胡小周、王国红                王国红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两人在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股东大会                                 正在履行中
                 动承诺                                                                                     08 日           8日
                              会议中一致行使投票权。

                 关于同业竞 一、除股份公司外,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
                 争、关联交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 2015 年 06 月
胡小周、王国红                                                                                                              长期         正在履行中
                 易、资金占 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 29 日
                 用方面的承 家庭成员未对任何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二、本
                                                                                                                                                11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诺           人将不直接或间接对任何与股份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
                              行控制;三、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
                              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四、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
                              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五、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
                              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
                              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上述“其他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的配偶、配偶
                              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
                              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
                              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
                              赔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一、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股份公司之间产
                              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
                 关于同业竞 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争、关联交 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二、本人将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
                                                                                                             2015 年 06 月
胡小周、王国红 易、资金占 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                         长期         正在履行中
                                                                                                             29 日
                 用方面的承 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三、本人保证不会利用
                 诺           关联交易转移股份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妥善
                              处理后续事宜。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相关事
                              宜承诺如下:一、股份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
                 IPO 稳定股                                                                                  2015 年 06 月 2018 年 6 月
胡小周、王国红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                                  正在履行中
                 价承诺                                                                                      29 日           29 日
                              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本人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股份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在上述股份公司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时,本人将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就本人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
                              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
                                                                                                                                                 12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
                              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二、下列条件发生时,本人必须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一)股份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格低于股份公司最
                              近一期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二)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
                              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如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内,本人增持价格应不低于该每股净资产值。本人承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
                              于人民币 100 万元,但每年度累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薪
                              酬(税后)与上一年度取得现金分红所得(税后)的总和;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三、本人承诺将不出现下列情形:(一)对股份公司股东大
                              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股价议案未予通过;(二)在股
                              份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控股股东符合收购上市公司情形时,如经各方协商确定
                              并通知由本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本人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公告增持
                              具体计划;(三)本人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四、当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时,本人应:(一)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二)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三)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因违反承诺给股份公
                              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股份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五)股份公司有权
                              将本人应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
                              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情形时,则股份公司可将与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
                              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本人承诺丧失对相应金
                              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五、本人承诺就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稳定股价
                              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相关事宜承诺
陈瑞良、马亚、                如下:一、股份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IPO 稳定股                                                                               2015 年 06 月 2018 年 6 月
吴岚、肖云、罗                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正在履行中
                 价承诺                                                                                   29 日         29 日
继青、李拥军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
                              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本人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股份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在上述股份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13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条件触发时,本人将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就本人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
                          划书面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
                          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
                          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二、下列
                          任一条件发生时,如本人系在股份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应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一)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格低于
                          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二)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
                          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如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在交易日涨
                          跌幅限制内,本人的增持价格应不低于该每股净资产值。本人承诺,本人单次用于增
                          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薪酬(税后)总和的 30%,但不超过本人上
                          年度的薪酬(税后)总和。三、本人承诺本人将不会出现下列情形:(一)对股份公
                          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股价议案未予通过;(二)
                          在股份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本人符合收购上市公司情形时,如经各方协商确定
                          并通知由本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本人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公告增持
                          具体计划;(三)本人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四、本人在任职期间未
                          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时,股份公司有权将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
                          额的工资薪酬(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的部分)代本人履行增持义务;本人如在任
                          职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能主动履行股价稳定预案规定义务的,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本人职务,或由
                          股份公司董事会解聘本人职务。五、如股价稳定预案实施过程中涉及应当截留应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本人应当促成股份公司按时足额截留,否则,本
                          人应当向中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中小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就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做出承诺如下: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06 月
胡小周、王国红 其他承诺   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依法购                       长期   正在履行中
                                                                                                           29 日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
                          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并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在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

                                                                                                                                         1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和。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
                                                 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同时承诺,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
                                                 上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本人自愿同意发行人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
                                                 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上述承
                                                 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其自愿同意公司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津贴,直
                                                 至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陈瑞良、马亚、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
                       吴岚、苗嘉、石            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
                       兆光、宗文龙、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上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本人自愿
                                                                                                                                2015 年 06 月
                       张凌、马东杰、 其他承诺   同意发行人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                     长期   正在履行中
                                                                                                                                29 日
                       杨波、孟繁威、            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肖云、罗继青、            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上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其自愿同意公
                       李拥军                    司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津贴,直至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
                                                 项,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15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0.00%     至                          3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6,003.98    至                          7,805.17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003.98

                                            公司积极开拓创新,加强研发,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开拓新业务、新客户,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使得各项业务能够保持稳步发展。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8 月 24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2016 年 08 月 24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表(一)(编号:2016-005)

                                                                              2016 年 8 月 24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2016 年 08 月 24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表(二)(编号:2016-006)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