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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真视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7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
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修订。有关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
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
起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A、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1、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

    3、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4、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等无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