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1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以及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材料,未发现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亦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本次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
同意聘任王小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马亚先生、李春友先生、鞠岩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杜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鞠岩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赵炳崑:
敬云川:
李玉华: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