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司制定的《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方面运作规范,杜绝了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发生,未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如下:
1、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 2023 年
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做了认真考核,确认其
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
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 2023 年薪酬计划。
并同意将董事、监事的薪酬情况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4、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核并认为:公司目前经
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
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事
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交易的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202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6、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认为: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符合《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
立运行产生影响,同意本事项。
7、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
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
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不
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
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
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
求。我们认为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赵炳崑:
敬云川:
李玉华: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