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作为快意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快意电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83,700,000 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 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251,1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334,8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 5 名,分别 为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股权”)、罗爱文、罗爱明、东 莞市合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生投资”)、罗爱武,锁定 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流通上市股份数量为 246,819,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1%,将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上市流通。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83,700,000 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 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251,1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334,800,000 股。 2、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①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快 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②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③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211 人首次授予股份 633.70 万股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34,800,000 股变更为 341,137,000 股。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①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②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84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41,137,000 股变更为 341,465,400 股。 (3)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①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公司原激励对 象中 5 人因个人业绩考核为 C、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 1 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 世共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9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341,465,400 股变更为 341,396,200 股。 ②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离职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90 万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341,396,200 股变更为 341,347,200 股。 截止本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341,347,2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251,491,3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68%;无限售流通股为 89,855,8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2%。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 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亦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 定、减持相关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①公司控股股东快意股权和实际控制人罗爱文、罗爱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公司 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 个月。 ②公司股东合生投资、罗爱武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③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罗爱文、罗爱明同时承诺:在公司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 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2)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及承诺 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 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 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 ①公司控股股东快意股权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 照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其支付现金 分红,直至其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②董事罗爱文、罗爱明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 未按照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其支付 分红、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直至其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3)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快意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文和罗爱明、公司股东合生投 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将视财务情况和 资金需求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 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 司进行公告,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其所得收 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 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需向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46,819,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5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3 名,法人 股东 2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 1 快意股权 151,330,520 151,330,520 意见出具日,被质押冻结 股份数为 93,000,000 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2 罗爱文 59,429,655 59,429,655 长 本公 司实际 控制人 、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 3 罗爱明 16,322,078 16,322,078 截止本意见出具日,被质 押 冻 结 股 份 数 为 10,250,000 股。 4 合生投资 15,500,000 15,500,000 5 罗爱武 4,237,255 4,237,255 合计 246,819,508 246,819,508 注:①罗爱文、罗爱明分别持有快意股权95.28%和4.72%的股权;②罗爱文、罗爱明分 别持有合生投资38.40%和10.00%的出资额,罗爱文同时担任合生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五、东吴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快意电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 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