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1-013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金龙工业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爱文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6 人,代表股
份 9,50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01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73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9,25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7275%。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4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9,328,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9,254,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727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奋宇律师、陈乔叶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876%;
反对55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12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76,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786%;反对5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9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罗爱文、罗爱明、东莞市合
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奋宇、陈乔叶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