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审议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独立 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谢锡铿 周志旺 2021 年 5 月 19 日